安顺市公交站台提质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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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安顺市公交站台提质改造项目补充澄清文件,修正评标办法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设计负责人需高级及以上职称(3分),项目经理需中级及以上职称(4分),均需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和社保证明。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安顺市公交站台提质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公告类型
招标补充澄清
详细内容
关于"安顺市公交站台提质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补充澄清文件1
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作以下澄清:
(1)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条中按以下表格分值更正。
| 项目管理机构 | 评分标准 |
|---|---|
| 项目管理机构(设计单位)(3分) | 设计负责人(满分3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以投标单位提供上述人员相应的证书及2023年度至今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劳动合同为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
| 项目管理机构(施工单位)(4分) | 项目经理(满分4分)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不满足不得分。以投标单位提供上述人员相应的证书及2023年度至今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劳动合同为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
原招标文件规定的报名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不变。
请各投标人按照以上补充澄清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涉及此条款的内容,按照补充澄清文件执行。
发布单位:安顺国资集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贵州公诚信达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9月11日
完整摘要
本公告是关于安顺市公交站台提质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的补充澄清文件。主要内容为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修正说明。修正内容涉及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设计单位的设计负责人需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方可获得3分满分;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方可获得4分满分。所有人员资格证明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需提交2023年度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劳动合同。原招标文件中的报名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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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公诚信达咨询有限公司
参建方
安顺国资集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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