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三穗县中医医院室外附属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投标人资质要求: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从需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改为只需具有岗位证。2024年10月08日发布。
详细内容
三穗县中医医院室外附属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三穗县中医医院室外附属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修改前/修改后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修改前: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根据项目规模要求设置职称等级)。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附职称证、岗位证、缴纳养老保险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以职称证、岗位证所署单位以及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为准。职称证、岗位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无岗位证的,可提供投标人单位的任职文件。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修改后: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具有岗位证。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附岗位证、缴纳养老保险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以岗位证所署单位以及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为准。岗位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无岗位证的,可提供投标人单位的任职文件。 |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发布单位:三穗产业(工业)园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贵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08日
完整摘要
三穗县中医医院室外附属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澄清通知。本通知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进行修改。主要修改内容为: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的资质要求从"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修改为"具有岗位证",简化了资质要求,不再需要提供职称证,只需提供岗位证和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澄清通知由三穗产业(工业)园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发布日期为2024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