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屯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雷屯村旅游产业配套建设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1次答疑澄清
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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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雷屯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删除设计范围中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预算内容。招标人为锦屏县敦寨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为贵州法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告日期2024年10月08日。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雷屯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雷屯村旅游产业配套建设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类型
招标文件澄清
详细内容
雷屯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雷屯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雷屯村旅游产业配套建设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更正内容
更正前原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6招标范围:(1)设计招标范围:按招标人要求的规划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2)施工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和重要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更正现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6招标范围:(1)设计招标范围:按招标人要求的规划方案、施工图设计、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2)施工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和重要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其他均不作更改,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未下载查看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澄清!
锦屏县敦寨镇人民政府(贵州法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08日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雷屯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雷屯村旅游产业配套建设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公告。主要修改内容为:删除设计招标范围中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预算"两项内容,其他招标范围保持不变。招标人为锦屏县敦寨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法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10月08日。投标人应及时下载查看本澄清公告,未查看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参建方信息
参建方
贵州法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参建方
锦屏县敦寨镇人民政府
发布者:
贵州法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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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法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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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贵州法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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