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代理的遵义市务川自治县洪渡河流域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净化湿地工程施工招标,现修改如下: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技术负责人职称评分项内容:“提供中级职称得1分,提供高级职称或一级建造师证得2分,本项最多得3分,未提供或提供未达到要求的得0分”修改为“提供中级职称得1分,提供高级职称或一级建造师证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未提供或提供未达到要求的得0分。”本次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