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宣威镇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第1次答疑澄清
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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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麻江县宣威镇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公告。主要修改:调整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依据;将评分标准从"驻场承诺"改为"不拖欠工资承诺"。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8日。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麻江县宣威镇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
公告类型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联系人
麻江县教育和科技局
详细内容
麻江县宣威镇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公告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麻江县宣威镇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1中的"7.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数,按国家发改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5%收取,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修改为"7.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数,按国家发改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5%收取,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付清。"
-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2.4(6)其他因素评分标准(5.00分)中的"驻场承诺(2分)"修改为"不拖欠工资承诺(2分)"
- 招标文件中有与上述雷同问题的以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发布单位:麻江县教育和科技局(贵州木林森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8日
完整摘要
本公告是对麻江县宣威镇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说明。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一、调整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依据文件号,明确中标单位需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付清费用;二、将评标办法中的评分标准从"驻场承诺"修改为"不拖欠工资承诺",分值保持2分不变;三、招标文件中如有与上述修改内容相同的问题,均以修改后的内容为准。本澄清由麻江县教育和科技局与贵州木林森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合发布,发布日期为2024年10月18日。
参建方信息
参建方
贵州木林森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参建方
麻江县教育和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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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木林森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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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贵州木林森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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