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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东南州新州重安野洞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勘察设计)第1次答疑澄清

2024-10-18 37 次浏览 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对贵州黔东南州新州重安野洞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了评标办法中的投标报价评分计算公式和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贵州省黔东南州新州重安野洞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勘察设计)
公告类型
招标澄清公告

详细内容

贵州省黔东南州新州重安野洞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澄清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贵州省黔东南州新州重安野洞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修改内容

原条款:投标总报价得分A=15-│PA-P│×100%×K,其中PA为投标报价下浮值,P为评标基准价,K为扣分系数(当PA>P时,K=0.02;当PA<P时,K=0.01)。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P=(T1+T2+…+Tn)÷n。

现更正为

  • 投标总报价得分A=15-│PA-P│/P×K×100,其中PA=1-投标报价下浮率,P为评标基准价,K为扣分系数(当PA>P时,K=0.02;当PA<P时,K=0.01)。
  • 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P=(T1+T2+…+Tn)÷n;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4时,P为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n≥5时,P为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 T1、T2……Tn为n个有效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下浮率),n为有效投标报价的个数。
  • 本次变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发布单位:黄平县水利工程建设运维中心(贵州黄平众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8日

完整摘要

本公告是对贵州省黔东南州新州重安野洞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主要修改内容涉及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修改了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将原公式A=15-│PA-P│×100%×K修改为A=15-│PA-P│/P×K×100,其中PA定义为1-投标报价下浮率。同时调整了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不超过4个时取全部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个数≥5时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本次变更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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