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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东南州新州重安野洞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勘察设计)第2次答疑澄清

2024-10-18 68 次浏览 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贵州黔东南州新州重安野洞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澄清:调整水工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删除单位注册限制,明确社保证明材料要求。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贵州省黔东南州新州重安野洞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勘察设计)
公告类型
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详细内容

贵州省黔东南州新州重安野洞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澄清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贵州省黔东南州新州重安野洞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1、原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 ①水工专业负责人 原文:投标人拟派的水工专业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配置人员须提供社保部门开具的有效的2024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现更正为:投标人拟派的水工专业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配置人员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本次变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发布单位:黄平县水利工程建设运维中心(贵州黄平众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8日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贵州省黔东南州新州重安野洞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的澄清公告。主要修改内容为:调整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①水工专业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删除"必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要求,同时对社保证明材料的表述进行了调整,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本次变更不影响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由黄平县水利工程建设运维中心发布于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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