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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江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充招投标工程第2次答疑澄清

2024-10-30 19 次浏览 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麻江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计划工期统一为180日历天。2024年10月30日发布。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麻江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充招投标工程
公告类型
招标澄清
联系人
贵州谷景资源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州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内容

麻江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充招投标工程招标文件澄清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麻江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充招投标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在10.2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第16条:"中标单位未按要求365日历天内完工,延迟完工1天罚款中标金额的2%。"前后不一致,现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180日历天为准。
  • 此澄清不影响文件编制,其它内容不变。

贵州谷景资源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州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麻江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充招投标工程的招标文件澄清说明。主要内容为对招标文件中计划工期的澄清: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规定的计划工期为180日历天,与招标人补充内容第16条中提及的365日历天存在不一致,现明确以180日历天为准。此澄清不影响其他文件编制内容。由贵州谷景资源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贵州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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