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中潮镇潘老小学建设项目第1次答疑澄清
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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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对黎平县中潮镇潘老小学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了质量管理负责人的资质要求,从职称要求调整为岗位证要求。其他时间要求不变。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中潮镇潘老小学建设项目
公告类型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联系人
黎平县教育局
详细内容
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中潮镇潘老小学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经研究,对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中潮镇潘老小学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更正(澄清)内容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1 |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主要管理人员要求:(2) 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根据项目规模要求设置职称等级)。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附职称证、岗位证、缴纳养老保险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以职称证、岗位证所署单位以及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为准。职称证、岗位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无岗位证的,可提供投标人单位的任职文件。 | 主要管理人员要求:(2) 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具有岗位证。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附岗位证、缴纳养老保险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以岗位证所署单位以及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为准。岗位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无岗位证的,可提供投标人单位的任职文件。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不变,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做出修改,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未下载查看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各投标人按此通知内容做好投标准备。
特此通知
发布单位:黎平县教育局(贵州凯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31日
完整摘要
本公告是对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中潮镇潘老小学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通知。主要修改内容涉及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关于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具体修改为: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的资质要求从"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调整为"具有岗位证",同时相应调整了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均保持不变。
参建方信息
参建方
贵州凯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参建方
黎平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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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凯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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