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关于2024年度安顺市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三标段施工的澄清说明。明确5.3劳务费中林地清理和整地的数量应按清单报价表中4175.12为准,而非总价表中的4175。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2024年度安顺市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西秀区工程区)三标段施工
详细内容
2024年度安顺市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西秀区工程区)三标段施工第二次澄清说明
2024年度安顺市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西秀区工程区)三标段施工第二次澄清说明
各投标人: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5.3劳务费因小数点设置的原因,在总价表中5.3劳务费(1)林地清理,数量为4175,(2)整地,数量为4175;清单报价表中5.3劳务费(1)林地清理,数量为4175.12,(2)整地,数量为4175.12。
请投标人按照清单报价表中5.3劳务费(1)林地清理,数量为4175.12,(2)整地,数量为4175.12的内容为准。
特此说明!
贵州省金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8日
完整摘要
本公告是关于2024年度安顺市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西秀区工程区)三标段施工的第二次澄清说明。公告针对工程量清单中5.3劳务费的数量差异进行了说明,由于小数点设置原因,总价表中林地清理和整地的数量均为4175,而清单报价表中相应数量为4175.12。公告明确要求投标人按照清单报价表中的数据为准进行投标,即林地清理和整地的数量均按4175.12计算。发布单位为贵州省金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