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招标文件更正公告: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更正为不少于3个已完工或在建项目。其他内容、开标时间和保证金缴纳时间不变。
详细内容
招标文件更正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更正
10.1类似项目业绩的要求更正为: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和新承建的类似施工项目不少于3个。(按第二章第3.5.3款和3.5.4款要求提供材料。)
相关提示
- 除特殊需要外,一般类似项目业绩不宜超过3个,宜为已完工的项目
- 类似项目应根据工程类别、工程规模及其他主要工程特征合理设置,可参照以下指标提出: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
- 上述指标设置不宜超过5项,且指标内容设置不应高于本次招标项目的对应指标数据
本项目其余内容不变,开标时间不变,保证金缴纳时间不变。
完整摘要
这是一份招标文件更正公告。主要内容为对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的更正。更正后的要求为:投标人需提供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和新承建的类似施工项目不少于3个,并按相关款项要求提供材料。公告同时提供了相关提示,说明类似项目业绩一般不宜超过3个且宜为已完工项目,项目设置应根据工程特征合理确定,指标设置不宜超过5项。除此更正外,项目其他内容、开标时间和保证金缴纳时间均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