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招标公告作出以下修改:1、删除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预算编制应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2、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款中“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修改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取消联合体投标及删除联合体投标有关要求。4、开标时间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