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更正:企业使用贫困劳动力承诺的评分标准调整,20人以上从3分改为1分,删除10人标准。
详细内容
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更正公告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更正前
企业在劳务用工中优先使用当地或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承诺:使用 30 人(含 30 人)以上的得 2 分;使用 20 人(含 20 人)以上的得3 分;使用 10 人(含 10 人)以上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更正后
企业在劳务用工中优先使用当地或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承诺:使用 30 人(含 30 人)以上的得 2 分;使用 20 人(含 20 人)以上的得1 分;不提供不得分。
- 主要变更:20人(含20人)以上的评分从3分调整为1分
- 10人(含10人)以上的评分标准被删除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其他因素评分标准的更正通知。主要涉及企业在劳务用工中优先使用当地或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承诺评分标准调整。更正内容为:使用20人(含20人)以上的评分从原来的3分调整为1分,同时删除了使用10人(含10人)以上得1分的标准。使用30人(含30人)以上仍得2分,不提供承诺不得分。此次调整旨在优化评分体系,鼓励企业更大规模地使用贫困劳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