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公告调整招投标评审标准,取消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项,调整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分值及要求,其他内容不变。
详细内容
招投标公告评审标准调整公告
- 取消评审标准内容-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评审项
- 原评审标准-其他人员-1、拟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分值调整为6分,具体内容调整为: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得2分,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为:工程监理的得4分(共6分)
- 原评审标准-其他人员-2、拟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分值调整为6分,具体内容调整为: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得2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得2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共6分)
- 评审标准-其他人员-监理员(2人及以上)分值调整为8分,具体内容调整为:具备建设工程监理员证书或省级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满足要求得8分,不满足得0分(此项满分8分)
- 其他内容不变,开标时间不变
完整摘要
本公告对招投标评审标准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内容包括:取消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评审项;调整专业监理工程师评审分值为6分,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和相关职称;调整监理员评审分值为8分,要求具备建设工程监理员证书或省级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评审标准内容保持不变,开标时间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