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开阳县磷系新材料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EPC)更正公告。安全生产费标准由2.5%调整为3%,执行文件由黔建建通【2012】139号变更为财资(2022)136号。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开阳县磷系新材料产业园农业人口转移紫兴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详细内容
更正补遗
更正补遗
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代理的"开阳县磷系新材料产业园农业人口转移紫兴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相关更正如下:
| 更正前 |
更正后 |
| 安全生产费标准:本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生产费)按黔建建通【2012】139号文件内容执行。本项目安全生产费标准不低于投标总价(不含设备费用)的2.5%。 |
安全生产费标准:按《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文件执行。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为3%。 |
请各投标人以澄清后的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有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贵州中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7日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开阳县磷系新材料产业园农业人口转移紫兴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的更正补遗。主要更正内容为安全生产费标准的调整:原标准按黔建建通【2012】139号文件执行,安全生产费不低于投标总价(不含设备费用)的2.5%;更正后按财资(2022)136号文件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调整为3%。投标人应以澄清后的内容为准,其他招标文件内容保持不变。投标人需及时关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