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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安顺市基层防灾工程(二)

2024-12-02 8 次浏览 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贵州省安顺市基层防灾工程(二)项目澄清公告,对采购文件第七章进行更正,增加其它要求条款,明确政策变化及不可抗力情况下的权利义务。澄清日期:2024年12月02日。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贵州省安顺市基层防灾工程(二)
公告类型
采购澄清公告

详细内容

贵州省安顺市基层防灾工程(二)项目第一次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CIT-GZ-GC-2024-0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贵州省安顺市基层防灾工程(二)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2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商务要求 增加:九、其它要求 如因国家及省、市有关政策调整变化(项目终止、资金收回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情形),在招标投标过程及合同履约中,甲方有权依法终止招标投标活动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人:安顺市应急管理局

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4年12月02日

完整摘要

本公告是贵州省安顺市基层防灾工程(二)项目的第一次澄清公告。原采购项目编号为SCIT-GZ-GC-2024-0008,首次公告发布于2024年11月25日。本次澄清主要针对采购文件进行更正,在第七章技术标准和商务要求中增加了第九条其它要求条款,明确规定如因国家及省、市有关政策调整变化(包括项目终止、资金收回等)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有权依法终止招标投标活动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澄清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12月02日,由招标人安顺市应急管理局和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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