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 2024 年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榕江县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三次第1次答疑澄清
202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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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榕江县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系统扣分公式中的扣分系数K值,当投标价大于基准价时从0.01改为0.1。澄清不延期。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榕江县2024年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榕江县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
公告类型
招标澄清
联系人
榕江县农业农村局、贵州千义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内容
榕江县2024年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榕江县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三次招标文件澄清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榕江县2024年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榕江县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三次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系统扣分公式:偏差率计算公式,P=│Bn-J│÷J×100%,Bn-第n个有效投标综合单价,J–单项评标综合基准价,单项有效投标综合单价得分计算公式:Z=TD-P×K×100,单项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值TD=30~40×(1÷N),N-选取的主要清单项目个数,Z–单项投标综合单价得分(Z≥0),P–偏差率,K–扣分系数:Bn大于J时,K取0.1;Bn小于J时,K取0.05;Bn等于J时,K取0。(原K值当Bn大于J时取0.01,现修改为0.1)
- 注:此澄清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不延期。
榕江县农业农村局(贵州千义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0日
完整摘要
本公告是对榕江县2024年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榕江县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三次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主要内容为修改系统扣分公式中的扣分系数K值:当投标综合单价Bn大于评标综合基准价J时,K值从原来的0.01修改为0.1,其他情况保持不变(Bn小于J时K取0.05,Bn等于J时K取0)。此澄清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不延期。公告由榕江县农业农村局和贵州千义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发布。
参建方信息
参建方
贵州千义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参建方
榕江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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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千义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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