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旺草镇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更正公告
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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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绥阳县旺草镇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施工招标变更公告。最高投标限价调整为9816825.45元。主要变更包括取消预付款、延长竣工资料提交期限至90天、调整进度付款比例至80%、质量保证金改为一次性返还等14项内容。
关键信息
项目预算
9816825.45元(其中临时工程固定总价232218.39元)
项目名称
绥阳县旺草镇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
公告类型
变更公告
详细内容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E52032320240007IJ001
招标项目名称:绥阳县旺草镇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
招标标段名称:绥阳县旺草镇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施工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1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22 违约22.1.2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人必须将符合发包人要求的竣工资料上报给发包人,否则每延迟一天支付1000元作为违约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人必须将符合发包人要求的竣工结算书及相关资料上报给发包人,否则每延迟一天支付2000元作为违约金。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天内,承包人必须将符合发包人要求的竣工资料上报给发包人,否则每延迟一天支付1000元作为违约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天内,承包人必须将符合发包人要求的竣工结算书及相关资料上报给发包人,否则每延迟一天支付2000元作为违约金。 |
| 2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17 计量与支付 17.2预付款 | 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分2次支付给承包人。各次预付款的支付额度和付款时间为:第一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5%,付款时间应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第二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5%,付款时间需待承包人主要设备及人员进入工地后,承包人按第20项保险要求进行投保,并完成施工营地建设。 | 工程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
| 3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1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 |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计算如下: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全部合同工程完工日开始算起。 |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计算如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算起24个月。 |
| 4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17 计量与支付 17.3工程进度付款 | 进度付款按月支付,承包人在每月的20号之前报送本月工程量。经发包人、监理人审核后,支付审核后合格工程量的100%(每期工程进度款经监理人审核签发支付证书后14天内支付至80%,剩余部分分两次进行支付,第一次于本标段现场清理完毕,工程档案完整移交后,支付至工程审计结果的90%,第二次待本标段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审计结果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 | 进度付款按月支付,承包人在每月的20号之前报送本月工程量。经发包人、监理人审核后,支付审核后合格工程量的80%,待本标段竣工验收合格,现场清理完毕,工程档案完整移交后,支付至工程竣工审计金额的97%,剩余3%为工程质保金。 |
| 5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17 计量与支付17.5竣工结算(完工结算) | 承包人应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份数:按监理人要求份数提供。 | 承包人应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份数:按监理人要求份数提供。增加:承包人应积极按照相关规定、规范的要求,及时编制、提交符合要求的竣工结算资料,经监理审查后报发包人审核。 |
| 6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17 计量与支付 17.4 质量保证金 | 质量保证金以经审计的竣工结算价款进行核定,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之日,履约保函有效期满之前,一次性交纳最终结算总价3%的质量保证金。分两次无息返还,第一次待工程交付发包人使用半年后返还1.5%,剩余1.5%待缺陷责任期满并扣除相关质量缺陷处理费用后一次性结清。 | 质量保证金以经审计的竣工结算价款进行核定,一次性扣除最终结算总价3%的质量保证金。一次无息返还,待缺陷责任期满并扣除相关质量缺陷处理费用后一次性结清。 |
| 7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15 变更 15.4变更的估价原则 | 投标报价中没有综合单价的新的工程项目,新增项目的综合单价采取重新组价的方式。套用定额相应子目的人、材、机消耗量,按招标规定的计价方式乘以投标下浮率计算;材料价格在招标文件中没有的,则参考施工同期《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价格。 | 投标报价中没有综合单价的新的工程项目,新增项目的综合单价采取重新组价的方式。套用定额相应子目的人、材、机消耗量,按招标规定的计价方式乘以投标下浮率计算;材料设备价格由承包人、监理人和发包人询价或协商确定。无类似定额子目计价的,由监理人、设计人、发包人和施工人共同询价确定。 |
| 8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1 开工和竣工(完工)11.6 工期提前 | 工期提前的奖励约定:根据发包人相关管理制度确定及执行。 | 工期提前的奖励约定:无。 |
| 9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 人民币(大写)(¥)。 | 人民币(大写)(¥)。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其中临时工程(费用为元)及材料二次转运(费用为元)为固定总价承包。 |
| 10 | 工程量清单 | 工程量清单有误 | 上传正确的工程量清单 |
| 11 | 第二章 投标人需知 3.2.4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10551200.00元 | 9816825.45元,其中临时工程固定总价为:232218.39元 |
| 12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 承包人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本合同工程所需火工材料的采购、运输、存放,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保证在标段衔接处,服从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安排。承包人在开展爆破作业前,对附近建筑物、水源等做好排查并留好影像资料。 | 此条删除 |
| 13 | 第二章 投标人需知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评标专家7人。 |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专家5人。 |
| 14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17 计量与支付17.6最终结清 | 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份数:按监理人要求份数提供。 | 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份数:按监理人要求份数提供。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 |
|---|---|
| 贵州水投水务集团绥阳有限公司 | 贵州万驰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洋川镇旺草路(东门水厂内) | 地址:遵义市汇川区昆明路浙商大厦16楼1625 |
| 联系人:胡浩 | 联系人:陈远东 |
| 电话:17785260189 | 电话:18585230408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309401859@qq.com |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绥阳县旺草镇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施工招标的变更公告。项目编号为E52032320240007IJ001,首次公告日期为2024年12月13日。公告对招标文件进行了14项重要更正,主要涉及合同条款调整。关键变更包括:竣工资料提交期限从28天延长至90天;取消工程预付款;缺陷责任期改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工程进度付款比例调整为80%;质量保证金改为一次性返还;最高投标限价从10551200.00元调整为9816825.45元(其中临时工程固定总价232218.39元);评标委员会构成调整为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专家5人。招标人为贵州水投水务集团绥阳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贵州万驰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参建方信息
参建方
贵州万驰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参建方
贵州水投水务集团绥阳有限公司
作者信息
贵州万驰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作者
姓名:贵州万驰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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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方信息
招标代理
联系人:
陈远东
电话:
18585230408
招标人
联系人:
胡浩
电话:
17785260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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