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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电贵州”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动自行车绿色充换电便民设备购置项目设计、设备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澄清公告

2024-12-26 5 次浏览 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关于"绿电贵州"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备购置项目EPC的异议回复。澄清履约担保形式为银行支票、汇票、银行保函或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明确最终审计金额以结算阶段审定为准,暂定单价为下浮率招标中的结算依据。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绿电贵州"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动自行车绿色充换电便民设备购置项目设计、设备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公告类型
异议回复及澄清

详细内容

关于《"绿电贵州"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动自行车绿色充换电便民设备购置项目设计、设备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异议回复及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内容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4.1 履约担保 本招标项目需要提交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帐或现金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10%,中标人在签订承包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供履约担保,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七日内必须提供担保到招标人处,如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予以签订合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联合体投标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中标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招标人竣工验收前一直有效,在履约担保有效期截止前3个月,当确定履约担保有效期截止时合同义务不可能实际履行完毕,中标人应当及时办理履约担保延期手续,超期不续保而产生的费用及后果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索赔,一切责任及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履约担保退还中标人时不计息。项目完工验收后28天内予以退还。

澄清为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4.1 履约担保 本招标项目需要提交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 银行支票、汇票
  • 银行保函
  • 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10%,中标人在签订承包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采用担保保函的形式。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七日内必须提供担保保函到招标人处,如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予以签订合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联合体投标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中标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招标人竣工验收前一直有效,在履约担保保函有效期截止前3个月,当确定履约担保保函有效期截止时合同义务不可能实际履行完毕,中标人应当及时办理履约担保保函延期手续,超期不续保而产生的费用及后果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索赔,一切责任及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履约担保保函退还中标人时不计息。项目完工验收后28天内予以退还。

二、异议回复主要内容

1、异议内容

涉及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7.4.1履约担保和条款号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8.15关于暂定单价、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结算等相关规定。

2、回复如下
  • 本项目的最终审计金额以经开区有关部门(或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在结算阶段审定的金额为准。
  •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8.15所列的暂定单价不是投标人理解的暂估价,本项目为下浮率招标而不是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人并未在招标阶段发布暂估价。此处的暂定单价是在项目设计图纸完成后承包人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人(或委托的第三方造价机构)对其工程量清单预算进行审核后形成的单价,此单价作为结算的依据。

发布单位:上海汨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5日

完整摘要

本公告是关于"绿电贵州"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动自行车绿色充换电便民设备购置项目设计、设备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的异议回复及澄清。主要内容包括:一、对原招标文件中履约担保形式的澄清,由原来的"银行转帐或现金"修改为"银行支票、汇票""银行保函""担保"三种形式,履约担保金额仍为合同金额的10%,中标人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七日内提供担保保函。二、对异议事项的回复,明确最终审计金额以经开区有关部门或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在结算阶段审定的金额为准;说明暂定单价的含义,本项目为下浮率招标而非工程量清单招标,暂定单价是在项目设计图纸完成后由承包人编制施工图预算,经招标人审核后形成的单价,作为结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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