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紫云自治县第三中学建设项目”项目,现对招标文件:第三章(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作出以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中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25 分 项目管理机构5 分 投标报价 60分 方案阐述5 分 类似项目施工业绩5分 细微偏差扣分 5 分 |
现更正为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25 分 项目管理机构5 分 投标报价 60分 方案阐述5 分 创优方案5分 细微偏差扣分 5 分 |
本次调整不影响投标文件制作,故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做调整,以最新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特此澄清!
贵州玳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