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招投标补充说明,规定投标人资质、业绩评分、项目管理机构要求及企业荣誉标准。开标时间2025年1月23日10时00分。需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相关资格证书及获奖证明。
详细内容
招投标公告补充说明
一、投标人资质条件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
二、业绩评分标准
- 房屋建筑项目施工:2019年1月1日起,每提供1个已完成项目(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得2分,最多得4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 厂房车间项目设计:每提供1个已完成项目(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得2分,最多得4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书
- 联合体投标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三、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 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得1.5分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得1.5分
- 安全负责人:具有建筑安全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得1.5分
- 设计其他人员:建筑、结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每有1人得0.5分,最多得1.5分
四、企业荣誉评分
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2019年至今承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国家优质工程奖的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6分,需提供证书或获奖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五、投标文件格式调整
删除投标函附录勘查负责人一栏。
六、重要时间节点
- 开标时间:2025年1月23日10时00分
-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2025年1月23日10时00分
- 不延长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招投标补充说明文件,主要规定了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业绩评分、项目管理机构要求及企业荣誉评分标准。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业绩评分中,房屋建筑项目施工和厂房车间项目设计各最多得4分。项目管理机构包括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等,各岗位均有相应的资格要求和分值。企业荣誉方面,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每项得2分,满分6分。开标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10时00分,投标保证金同时递交。投标文件需删除勘查负责人一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