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贵安新区湖潮乡集体经济发展"1+1"建设示范项目施工招标第1次答疑澄清,明确投标保证金为壹拾万元,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09:30,联系电话17784182757。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贵安新区湖潮乡集体经济发展"1+1"建设示范项目施工
详细内容
贵安新区湖潮乡集体经济发展"1+1"建设示范项目施工 第1次答疑澄清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贵安新区湖潮乡集体经济发展"1+1"建设示范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 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人电话与招标文件正文中不一致,以招标文件正文中的电话"17784182757"为准
- 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与系统内不一致,以系统内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为准
- 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系统不一致的,以系统中"2025年1月24日09:30"为准
招标人:贵安新区鼎福永利经济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兴致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月8日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贵安新区湖潮乡集体经济发展"1+1"建设示范项目施工招标的第1次答疑澄清。主要澄清内容包括:招标人电话以招标文件正文中的"17784182757"为准;投标保证金以系统内"壹拾万元"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系统中"2025年1月24日09:30"为准。招标人为贵安新区鼎福永利经济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兴致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