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黔东南州丹寨县特色生态果蔬深加工项目场平工程(一期)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 人,专家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现改为: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原招标文件前附表第10.5条“6、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照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所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的金额,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现在修改为“6、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按照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所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的金额,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3、本次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本项目不延期开标。其余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贵州金源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亿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