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丹寨县风机配套零部件生产标准厂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澄清通知。项目总投资2628.93万元,本标段合同估算价约2065.16万元。资金来源修改为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澄清内容不涉及实质性改变,不延期开标。
关键信息
项目预算
项目总投资2628.93万元,本标段合同估算价约2065.16万元
项目名称
丹寨县风机配套零部件生产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 EPC总承包
详细内容
丹寨县风机配套零部件生产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 EPC总承包招标文件澄清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丹寨县风机配套零部件生产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 EPC总承包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原招系统招标公告: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现修改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方式确定。
- 原招系统招标公告:合同估算价:20651600元。现修改补充为:项目总投资2628.93万元,本标段合同估算价约2065.16万元。
- 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澄清文件与变更通知等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澄清内容对招标文件没有实质性改变,故本项目不延期开标。
特此通知!
招标人:贵州丹寨丹宏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华迅铭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14日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丹寨县风机配套零部件生产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的澄清通知。主要澄清内容包括:一、项目资金来源由原来的政府投资修改为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二、项目总投资为2628.93万元,本标段合同估算价约2065.16万元(原估算价2065.16万元)。招标人为贵州丹寨丹宏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华迅铭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澄清内容对招标文件无实质性改变,不延期开标。投标人需及时关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