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寨县光储充检智能充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第2次答疑澄清
202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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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丹寨县光储充检智能充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文件澄清:评标委员会人数调整为5人(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丹寨县光储充检智能充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公告类型
招标文件澄清
联系人
丹寨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黔东南州华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内容
丹寨县光储充检智能充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文件澄清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丹寨县光储充检智能充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原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原内容 |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
现改为: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修改后内容 |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
特此澄清!
丹寨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黔东南州华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21日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丹寨县光储充检智能充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文件的澄清公告。主要修改内容为调整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方式:将评标委员会人数从7人调整为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从2人调整为0人,专家保持5人不变。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保持不变,仍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澄清公告由丹寨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黔东南州华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合发布,发布日期为2025年01月21日。
参建方信息
参建方
黔东南州华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参建方
丹寨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作者信息
黔东南州华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作者
姓名:黔东南州华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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