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招标文件澄清:评标分值调整(报价权重从50分增至60分),无效标条件统一修改,投标截止时间不变。投标人需及时下载最新澄清文件。
详细内容
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评标办法调整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分值构成进行调整。原分值构成为:施工组织设计30分,项目管理机构20分,投标报价50分。调整后分值构成为:施工组织设计25分,项目管理机构15分,投标报价60分。
无效标条件调整
原招标文件中无效标条件第二评标无效标条件第9条存在前后不一致。现统一修改为: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暂列金额、暂估价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标。
重要提示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均不变
- 招标文件中的具体调整请各投标人以最新发布的澄清文件为准
- 投标人未重新下载查阅导致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主要调整内容包括:一、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分值构成调整,施工组织设计由30分调整为25分,项目管理机构由20分调整为15分,投标报价由50分调整为60分。二、无效标条件第9条进行统一修改,明确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暂列金额、暂估价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认定为无效标。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保持不变。投标人应及时下载最新澄清文件,未按要求操作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