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平坝区文明路道路及片区海绵化改造建设项目施工
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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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安顺市平坝区文明路道路及片区海绵化改造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主要调整:取消类似项目要求,提升阐述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权重,调整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安顺市平坝区文明路道路及片区海绵化改造建设项目施工
公告类型
招标澄清通知
详细内容
安顺市平坝区文明路道路及片区海绵化改造建设项目施工的澄清通知
我公司代理招标的安顺市平坝区文明路道路及片区海绵化改造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现作出以下修改:
1.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条款
修改内容:类似项目要求从原有的详细定义(建设规模、投资规模、结构形式类似,业绩指标数在负20%以内为有效业绩)更改为"不要求"。
2. 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条款
修改内容:阐述方案评分标准从3分调整为5分。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远程/线下阐述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回答评委提问,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阐述进行评比,5-0分,无项目经理阐述得0分。
3. 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条款
修改内容: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从2分调整为5分。新增主要管理人员评分项,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主要管理人员"的要求得3分。技术负责人职称评分保持不变:中级职称得1分,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
4. 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2.4(5)条款
修改内容: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从10分调整为5分。仅保留企业信用评分项,删除企业在劳务用工中优先使用当地或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承诺评分项。企业信用评分: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得5分;近三年出现1项不良信用记录扣2.5分。
5. 请各投标人以本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发布单位:贵州中恒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2日
完整摘要
本公告是关于安顺市平坝区文明路道路及片区海绵化改造建设项目施工的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主要修改内容包括:1.取消类似项目业绩要求;2.阐述方案评分标准从3分提升至5分;3.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从2分提升至5分,并新增主要管理人员评分项;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从10分调整为5分,删除劳务用工承诺评分项,仅保留企业信用评分。所有修改自2025年01月22日起生效,投标人应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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