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公用工程项目生产调度研发中心(室内装修、一体化控制系统、室外景观)第3次答疑澄清
202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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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公用工程生产调度研发中心招标文件补充说明,调整投标报价要求,明确项目为施工图包干结算,补充上传施工合同供投标人查阅。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公用工程项目生产调度研发中心(室内装修、一体化控制系统、室外景观)
公告类型
招标补充说明
详细内容
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公用工程项目生产调度研发中心招标文件补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公用工程项目生产调度研发中心(室内装修、一体化控制系统、室外景观)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1条投标报价内容调整
-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没有填报的,招标人将认为该项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除外)中多报的项目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无效标处理。
- 投标人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不一致的按无效标处理(明显文字错误,以及因工程量导入时致小数点后数字产生偏差的除外)。
-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标。
- 本项目为施工图包干结算,除暂估价以外,如有缺陷、漏项,其余相关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二、补充说明
补充上传项目施工合同,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三、其他说明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联系信息
- 招标人:贵州瓮福江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佰利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日期:2025年2月20日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公用工程项目生产调度研发中心(室内装修、一体化控制系统、室外景观)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主要调整内容包括: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不得多报项目;项目编码、名称、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文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招标人列出的价格(含暂列金额、暂估价)不得修改;本项目为施工图包干结算,除暂估价外的相关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同时补充上传项目施工合同供投标人下载查阅。招标人为贵州瓮福江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佰利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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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利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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