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锦屏县军事设施保护县武装部营房迁建项目招标文件澄清通知。调整评标委员会组成(招标人代表由0人改为1人),明确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投标人需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各项截止时间不变。
关键信息
联系人
锦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贵州益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内容
锦屏县军事设施保护县武装部营房迁建项目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锦屏县军事设施保护县武装部营房迁建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修改前:评标委员会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5人(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确定方式: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修改后:评标委员会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4人(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确定方式: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1履约担保
修改前:履约担保的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担保: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履约担保的金额:不大于合同金额的10%,本项目约定为合同金额的/%.对低于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中标的,每低于工程成本警戒线1个百分点,增加10%约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50%。
修改后:履约担保的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担保: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履约担保的金额:不大于合同金额的10%,本项目约定为合同金额的10%.对低于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中标的,每低于工程成本警戒线1个百分点,增加10%约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50%。
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澄清文件与变更通知等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获取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不变。
特此通知!
完整摘要
本公告是对锦屏县军事设施保护县武装部营房迁建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通知。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一、调整评标委员会组成,由原来的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库专家5人,修改为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库专家4人,总人数仍为5人;二、明确履约担保金额,将原来的"合同金额的/%"修改为"合同金额的10%",并保持对低于工程成本警戒线中标情况下的担保额度增加规则。公告要求投标人及时关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通知,项目的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及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