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对九万大山石漠化治理项目营造林标段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调整评分标准和投标规则,施工组织设计分值增至26分,企业业绩分值降至2分,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贵州省黔东南州九万大山石漠化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2024年)营造林标段
详细内容
贵州省黔东南州九万大山石漠化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2024年)营造林标段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贵州省黔东南州九万大山石漠化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2024年)营造林标段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1、第三章:评分内容修改
| 序号 |
原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 1 |
施工组织设计20分 |
施工组织设计26分 |
| 2 |
其他评审因素10分 |
其他评审因素4分 |
| 3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工程质量保证措施(7分):分值7分,按是否具有合理性、可靠性、针对性等评为:优:7.0-5.6分,良:5.6-3.1分,一般:3.0-1.1,差:1.0-0.1分,缺项:0分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工程质量保证措施(7分):分值7分,按是否具有合理性、可靠性、针对性等评为:优5.0-7.0分、良3.0-4.9分、一般1.0-2.9分、差0.9分以下,缺项0分。 |
| 4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现场组织管理机构(1分)分值1分,按是否具有合理性、可靠性、针对性等评为:优:1.0-0.8分,良:0.7-0.5分,一般:0.4-0.3分,差:0.2-0.1分,缺项:0分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现场实施及组织管理(7分)围绕项目退化林修复和封山育林现场实施及组织管理阐述,按是否合理性、针对性、可靠性等评分:优:7.0-5.6分,良:5.5-3.1分,一般:3.0-1.1,差:1.0-0.1分,缺项:0分。 |
| 5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企业业绩(8分):提供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已按时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以此类推,本项满分8分。注:(1)类似业绩:是指实施林业工程、石漠化治理、营造林、退化林修复、封山育林、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等工程及类似业绩。(2)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等并需项目业主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佐证,原件应在招标结束后提供备查,如提供证明材料为虚假材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且没收投标保证金,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相关行业监督部门备案。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企业业绩(2分)提供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已按时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以此类推,本项满分2分。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等并需项目业主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佐证,原件应在招标结束后提供备查,如提供证明材料为虚假材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且没收投标保证金,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相关行业监督部门备案。 |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补充条款
10.5:补充:各投标人可投标本招标项目(贵州省黔东南州九万大山石漠化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2024年)标段中的1个或多个标段,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若同一家投标人中标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2个及以上标段的,则以评标报告在前中标标段作为该投标人中标标段,其中标其他标段则顺延至第二中标侯选人;若第二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按评标报告推荐顺序顺延至第三中标侯选人。若因前述原因第三中标候选人不能签订施工合同的,本项目标段将重新招标。
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黔东南州生态修复与利用中心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8日
完整摘要
本公告是对贵州省黔东南州九万大山石漠化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2024年)营造林标段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主要修改内容包括:第三章评分标准调整,施工组织设计分值从20分增加至26分,其他评审因素从10分降低至4分;工程质量保证措施评分标准重新调整为优5.0-7.0分、良3.0-4.9分、一般1.0-2.9分、差0.9分以下;现场实施及组织管理评分标准调整为7分;企业业绩评分从8分降低至2分。第二章补充规定投标人可投标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中标多个标段则按评标报告顺序确定中标标段,其他标段顺延至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