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从江县2025年第一批村道安防工程(三标段)招标文件澄清。工程量清单已更新,评标价权重调整为60分,其他因素总分调整为5分。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从江县2025年第一批村道安防工程(三标段)
详细内容
从江县2025年第一批村道安防工程(三标段)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一、招标文件
原招标文件系统上传的工程量清单有误,调整后工程量清单现重新上传至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下载。
二、上传附件图纸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调整:评标价权重从50分调整为60分。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60-偏差率×100×E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60+偏差率×100×E2。其中E1=0.02,E2=0.0198。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4(3) |
评标价 |
6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60-偏差率×100×E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60+偏差率×100×E2。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02,E2=0.0198。 |
| 2.2.4(5) |
项目经理承诺书 |
2分 |
承诺项目经理1个月内常驻施工现场22天得2分。(以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为准。) |
| 2.2.4(5) |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 |
2分 |
投标人承诺在施工过程中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得2分,提供承诺函为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承诺函电子件上传至电子投标系统、不提供不得分) |
| 2.2.4(5) |
安全承诺 |
1分 |
投标人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人员的安全责任均由中标单位承担的得1分,不承诺不得分。(提供承诺函电子件上传至电子投标系统、不提供不得分) |
其他因素总分从15分调整为5分,其中项目经理承诺书2分、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2分、安全承诺1分。
完整摘要
从江县2025年第一批村道安防工程(三标段)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一、原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有误,已调整后重新上传至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二、评标办法中评标价权重从50分调整为60分,评分公式相应调整;三、其他因素总分从15分调整为5分,包括项目经理承诺书2分、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2分、安全承诺1分。投标人需按照修改后的评标标准准备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