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次修改内容如下: 原内容:第二章: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5人;修改为:第二章: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4人。其余内容不变。 2、第三章:评分内容修改如下:
序号 | 原内容 | 修改后 | 1 | 施工组织设计 20 分 | 施工组织设计 24 分 | 2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现场组织管理机构(1分)分值1 分,按是否具有合理性、可靠性、针对性等评为:优:1.0- 0.8 分,良:0.7-0.5 分,一 般:0.4-0.3 分,差:0.2-0.1 分, 缺项:0 分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现场实施及组织管理(5分)按是否合理性、针对性、可靠性等评分:优4.0-5.0分、良2.0-3.9分、一般0.9-1.9分、差0.8分以下,缺项0分。 | 3 | 投 标 报 价 65 分 | 投 标 报 价66分 | 4 | 其他评分因素 10 分 | 其他评分因素5分 | 5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 (1 分)投标人提供企业近三年无拖欠民 工工资证明的承诺得 1 分,不提 供不得分。 (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 书原件扫描件为准,不提供不得 分)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3分)投标人提供企业近三年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的承诺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 6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安全责任承诺(1 分)投标人提供安全责任承诺书的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以电子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书(格式 自拟)原件扫描件为准,不提供不 得分)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安全责任承诺(2 分)投标人提供安全责任承诺书的得 2分,不提供不得分。(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件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 8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企业业绩(8 分)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企业业绩(0分),内容删除。 | 9 | 细微偏差扣分5分 | 细微偏差扣分0分,内容删除。 |
3、本项目原开标时间(包含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17日09时10分。现延期至:2025年03月24日09时10分。 4、原投标有效期60日(2025-03-17至2025-05-17)。现顺延为:投标有效期60日(2025-03-24至2025-05-24)。 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黔东南州生态修复与利用中心 2025年03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