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东南州沅江源区(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2024年)剑河县第3次答疑澄清
20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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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对剑河县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主要调整评标分值:施工组织设计26分改为24分,投标报价65分改为66分,其他因素4分改为5分。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贵州省黔东南州沅江源区(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2024年)剑河县
公告类型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详细内容
贵州省黔东南州沅江源区(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2024年)剑河县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贵州省黔东南州沅江源区(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2024年)剑河县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1、原变更(澄清)文件中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26分 阐述方案(如要求)0分 项目管理机构5分 投标报价65分 企业信用0分 其他评审因素4分 细微偏差扣分0分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26分) | 包含总体施工部署、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施工总进度、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文明施工环保措施、现场实施及组织管理、主要施工设备配置、与发包人配合等8个评分项目 |
| 2.2.4(4)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65.00分) | 评标基准价计算、偏差率计算、投标总价得分计算公式及扣分系数 |
| 2.2.4(6)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4.00分) | 企业业绩2分、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1分、安全责任承诺1分 |
现修改为: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24分 阐述方案(如要求)0分 项目管理机构5分 投标报价66分 企业信用0分 其他评审因素5分 细微偏差扣分0分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24.00分) | 总体施工部署2分、工程质量保证措施7分、施工总进度2分、安全生产技术措施2分、文明施工环保措施2分、现场实施及组织管理5分、主要施工设备配置3分、与发包人配合1分 |
| 2.2.4(4)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66.00分) | 评标基准价计算、偏差率计算、投标总价得分计算公式及扣分系数 |
| 2.2.4(6)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5.00分) | 企业业绩2分、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1分、安全责任承诺1分、其他1分 |
主要修改内容
- 施工组织设计分值从26分调整为24分
- 投标报价分值从65分调整为66分
- 其他评审因素分值从4分调整为5分
- 现场实施及组织管理分值从7分调整为5分,评分标准相应调整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增加1分的其他评审因素
完整摘要
本公告是对贵州省黔东南州沅江源区(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2024年)剑河县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主要修改内容涉及评标办法中的分值调整:施工组织设计分值从26分调整为24分,投标报价分值从65分调整为66分,其他评审因素分值从4分调整为5分。其中现场实施及组织管理分值从7分调整为5分,评分标准也相应进行了调整。总体评分仍为100分,包括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投标报价、其他评审因素等多个方面。
参建方信息
参建方
贵州泽雨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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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生态修复与利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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