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白云新客车站配套停车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澄清公告
202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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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贵阳白云新客车站配套停车设施EPC项目招标澄清更正:联合体牵头人资质由贰级调整为三级及以上;施工项目负责人证件要求统一规范,删除一级建造师特殊说明。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贵阳白云新客车站配套停车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公告类型
澄清更正公告
详细内容
贵阳白云新客车站配套停车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澄清更正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贵阳白云新客车站配套停车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项目,原招标文件存在两处内容不一致之处,现进行澄清更正。
澄清更正内容
- 原招标文件第20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项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更正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和各方成员单位的权力义务,并承诺牵头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购买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合同内容的全面实施。
- 原招标文件第20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证件要求中删除"若项目负责人为壹级注册建造师"的特殊说明,统一要求提供建造师注册证(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未注册的提供纸质注册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无效)、职称证(如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养老保险复印件或劳动合同扫描件。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须进行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贵州铭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6日
完整摘要
本公告是关于贵阳白云新客车站配套停车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的澄清更正通知。主要更正内容包括两项:一是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调整为三级及以上,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各成员为独立法人,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权力义务,牵头人承担连带责任;二是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证件要求中删除对一级注册建造师的特殊规定,统一要求提供建造师注册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养老保险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需进行相应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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