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新蒲新区县乡公路改扩建项目变更公告。项目编号E52030020250000SX001,主要变更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明确需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项目网页截图。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新蒲新区县乡公路(X326喇叭收费站至下场口段)改扩建项目
联系电话
18886200488(招标人);15885648165(招标代理)
联系人
龚毅(招标人);赵行、吕海、黄颖(招标代理)
详细内容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E52030020250000SX001
招标项目名称:新蒲新区县乡公路(x326喇叭收费站至下场口段)改扩建项目
招标标段名称:新蒲新区县乡公路(X326喇叭收费站至下场口段)改扩建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款 |
原招标文件误添加删除线 |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
| 2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3) |
注:投标人按"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资料不予以计分。 |
注:投标人按"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投标人须知3.5.3 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资料不予以计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四、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名称 |
招标代理 |
名称 |
| 招标人 |
遵义市新蒲新区住房和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 |
贵州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遵义市新蒲新区 |
地址 |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老城子尹路中段 |
| 联系人 |
龚毅 |
联系人 |
赵行、吕海、黄颖 |
| 电话 |
18886200488 |
电话 |
15885648165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gzzsgczxyxgs@163.com |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新蒲新区县乡公路(X326喇叭收费站至下场口段)改扩建项目的变更公告。项目编号为E52030020250000SX001,首次公告日期为2025年02月28日。本次变更主要涉及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款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3)的内容调整,明确了近年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规定投标人应提供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招标人为遵义市新蒲新区住房和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贵州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