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招标工程计价原则上执行投标单价,超过控制价时按控制价乘以中标下浮率结算。下浮率由中标价与控制总价的比值决定。
详细内容
招标工程计价规则
2.计价
(1)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项目
原则上执行承包人的投标单价,若出现承包人投标单价高于已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中相应单价的,按招标控制价中相应单价×(中标下浮率)作为结算单价办理结算。
中标下浮率=(1-中标承包人总报价/招标控制总价)*100%
完整摘要
本公告规定了招标工程的计价方式。对于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项目,原则上按承包人投标单价执行。当承包人投标单价超过招标控制价中相应单价时,应按招标控制价单价乘以中标下浮率作为结算单价。中标下浮率的计算公式为:(1-中标承包人总报价/招标控制总价)*100%。该规则确保了结算的公平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