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白市镇中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第1次答疑澄清
202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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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天柱县白市镇中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说明。修正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和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中的扣分系数,要求投标人提供社保证明。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天柱县白市镇中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
公告类型
招标文件澄清说明
联系人
天柱县教育局(贵州瑞翔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内容
天柱县白市镇中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说明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天柱县白市镇中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1.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修正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2.2.4(2)项修正为2.2.4(3)项。
| 项目编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
| 2.2.4(3) | 其他主要人员(2分) |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完善并有相应证书及身份证(注: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的得2分,每缺一项或有人无证的少一个扣0.4分。(以电子投标文件相应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扫描件为准,并且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
2.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修正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2.2.4(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修正。
投标总价得分计算公式修正为:Ⅰ=(60)-P×K×100
- Ⅰ—投标总价得分(Ⅰ≥0)
- P—偏差率
- K—扣分系数:Bn大于J时,K取0.02;Bn小于J时,K取0.01;Bn等于J时,K取0
3. 重要提示
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澄清文件与变更通知等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余内容不变。
完整摘要
本公告是对天柱县白市镇中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主要修正内容包括:一、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中,将2.2.4(2)项修正为2.2.4(3)项,其他主要人员评分标准保持2分不变,要求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完善并持证,需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二、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中,修正扣分系数K的取值标准,当Bn大于J时K取0.02,小于J时K取0.01,等于J时K取0;三、提醒投标人关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澄清文件与变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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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方
贵州瑞翔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参建方
天柱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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