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寨县风机配套零部件生产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跟踪审计)第2次答疑澄清
202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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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对丹寨县风机配套零部件生产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正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中的K值扣分系数(低于基准价0.0198、等于基准价0、高于基准价0.02),澄清内容不涉及实质性改变,开标时间不延期。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丹寨县风机配套零部件生产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跟踪审计)
公告类型
招标澄清通知
联系人
贵州中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内容
丹寨县风机配套零部件生产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丹寨县风机配套零部件生产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原招标文件P29中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进行了修正。
| 条款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计算公式 |
|---|---|---|---|
| 2.2.4(4)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0.00~20.00分)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报价得分计算公式:C=F-P×K。C–报价得分(C≥0);F-投标报价分值(0~20分);P–偏差率;K–扣分系数。K值:有效投标报价低于基准价的,K取0.0198;有效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K取0;有效投标报价高于基准价的,K取0.02。 |
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澄清文件与变更通知等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澄清内容对招标文件没有实质性改变,故本项目不延期开标。
特此通知!
完整摘要
本公告是对丹寨县风机配套零部件生产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文件的澄清通知。主要修正内容为招标文件第29页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中的K值扣分系数,明确规定:有效投标报价低于基准价时K取0.0198,等于基准价时K取0,高于基准价时K取0.02。报价得分计算公式为C=F-P×K,其中C为报价得分、F为投标报价分值(0~20分)、P为偏差率。澄清内容对招标文件无实质性改变,开标时间不延期。投标人需及时关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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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中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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