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榕江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招标文件澄清公告。调整评分标准,新增劳务用工承诺项;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至2025-04-08 09:10。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榕江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详细内容
榕江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榕江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 项目编号 |
评分标准 |
评分项目 |
计分依据 |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可选)(0.00分~5.00分) |
无拖欠工资承诺(5分) |
投标人提供企业近三年无拖欠民工工资的承诺得5分。计分依据: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扫描件为准,未提供不得分。 |
现修改为: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 项目编号 |
评分标准 |
评分项目 |
计分依据 |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可选)(0.00分~5.00分) |
无拖欠工资承诺(2分) |
投标人提供企业近三年无拖欠民工工资的承诺得2分。计分依据: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扫描件为准,未提供不得分。 |
|
|
劳务用工承诺(3分) |
承诺参照以工代赈的用工方式选用当地农民工,承诺使用30人(含30人)以上的得3分,承诺使用20人(含20人)以上的得1分。(须提供原件电子件制作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时间调整
- 原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为2025-03-26 13:20,现变更为2025-04-08 09:10
- 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3-26 13:20,现变更为2025-04-08 09:10
- 原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5-03-26 13:20,现变更为2025-04-08 09:10
- 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03-26 13:20,现变更为2025-04-08 09:10
- 其余内容不变
发布单位:榕江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恒盛达招投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4日
完整摘要
本公告是对榕江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一、调整评标办法中其他因素的评分标准,将无拖欠工资承诺分值从5分降低至2分,新增劳务用工承诺项目,承诺使用30人以上当地农民工得3分,20人以上得1分;二、统一延长所有关键时间节点,包括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和上传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均从2025年03月26日13:20延期至2025年04月08日09:10。其余招标条款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