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黔南州沅江源区(西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2023年)初步验收服务”第1次答疑澄清
各投标人:
由我单位代理招标的“贵州省黔南州沅江源区(西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2023年)初步验收服务”招标项目,于 2025年03月21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网站上发出招标公告作如下澄清说明。
1、澄清内容:
序号 | 澄清项 | 澄清前内容 | 澄清后内容 |
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贵州省黔南州沅江源区(西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2023年)初步验收服务已由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以 黔南林复(2023)42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资源调查监测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本招标项目 贵州省黔南州沅江源区(西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2023年)初步验收服务已由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以 黔南林复(2023)42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资源调查监测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初步验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2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
2、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资源调查监测中心
代理机构:贵州方维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