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        2.2.4(1)勘察设计方案评分标准  对工程的认识及分析(10分):设计范围和内容是否切合实际、合理,现场踏勘是否深入,针对项目现状及周边管网的实际使用情况,提出总体设计思路并提供相应图纸(示意图),提供管线总体平面布置鸟瞰图:好:计7.0-10.0分,一般:计4.0-6.9分,差:计0.0-3.9分。 |     2.2.4(1)勘察设计方案评分标准  对工程的认识及分析(5分):设计范围和内容是否切合实际、合理,现场踏勘是否深入,针对项目现状及周边管网的实际使用情况,提出总体设计思路并提供相应图纸(示意图),提供管线总体平面布置鸟瞰图:好:计4.0-5.0分,一般:计2.0-4.0分,差:计0.0-2.0分。 | 
    | 2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        2.2.1分值构成:(1)勘察设计方案:60分;(2)资信业绩:30分;(3)投标报价:10分;(4)细微偏差:-5分(扣分项) |     2.2.1分值构成:(1)勘察设计方案:50分;(2)资信业绩:40分;(3)投标报价:10分;(4)细微偏差:-5分(扣分项) | 
    | 3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        2.2.4(1)勘察设计方案评分标准 造价控制措施(10分):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文件规定,经济合理,分项适当、有针对性进行综合评审。好:计7.0-10.0分,一般:计4.0-6.9分,差:计0.0-3.9分。 |     2.2.4(1)勘察设计方案评分标准 造价控制措施(5分):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文件规定,经济合理,分项适当、有针对性进行综合评审。好:计4.0-5.0分,一般:计2.0-4.0分,差:计0.0-2.0分。 | 
    | 4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         |     新增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陈述(5分)项目负责人持身份证进入陈述区对技术方案进行陈述并回答评委提问,评标委员会根据陈述情况统一意见后给予打分 (0-5 分),若缺席,此项计 0 分。 | 
    | 5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        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类似项目业绩 (5分):承接2021年1月1日至今每提供1个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每项得1分,满分为5分。 |     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类似项目业绩 (12分):承接2021年1月1日至今每提供1个类似工程(水利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业绩,每项得3分,满分为12分。 | 
    | 6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        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项目负责人资历(5分):1.设计负责人具有给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5分。2.勘察负责人具有给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5分。(提供证书需注明工作单位和专业,否则不得分。) |     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项目负责人资历(3分):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分。(提供证书需注明工作单位和专业,否则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