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锦屏县河口乡格翁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通知。调整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为4255050.00元,修改投标报价评审扣分系数规则。澄清时间为开标前15日,不延期开标。
详细内容
锦屏县河口乡格翁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锦屏县河口乡格翁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1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本项目的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修改为:本项目的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4255050.00元,后面涉及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均以4255050.00元为准。
- 原招标文件附件A: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K—扣分系数:Bn大于J时,K取5;Bn小于J时,K取3;Bn等于J时,K取0;现修改为:K—扣分系数:Bn大于J时,K取5;Bn小于J时,K取4.5;Bn等于J时,K取0;
- 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澄清文件与变更通知等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澄清时间为开标15日前,故本项目不延期开标。
特此通知!
招标人:锦屏县河口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华迅铭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30日
完整摘要
本公告是对锦屏县河口乡格翁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通知。主要澄清内容包括:一、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修改为4255050.00元;二、投标报价评审中扣分系数K的计算规则进行调整,当Bn小于J时,K值从3修改为4.5;三、提醒投标人及时关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澄清文件和变更通知,澄清时间为开标前15日,本项目不延期开标。招标人为锦屏县河口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华迅铭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