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剑河县农产品批发交易中心EPC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澄清,调整联合体牵头单位资质要求(三级改二级)和评标标准,重新设定承包人建议书评分项目和分值。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剑河县农产品批发交易中心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详细内容
剑河县农产品批发交易中心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澄清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剑河县农产品批发交易中心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修改
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4)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单位;"
现更正为:(4)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单位;
二、评标办法修改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修改如下: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 2.2.4(1) |
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0.00~24.00分) |
项目设计方案(3分) |
根据项目设计方案的系统性、科学性、合理性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评委量化打分,优得3.0-2.0分,良得1.9-1.0分,差得0.9-0.1分,缺项0分。 |
| 2.2.4(1) |
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0.00~24.00分) |
设计规划总平面图(8分) |
根据设计规划总平面图(含定位、指标、间距、出入口、建筑高度等)的系统性、科学性、合理性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评委量化打分,优得8.0-5.0分,良得4.9-2.0分,差得1.9-0.1分,缺项0分。 |
| 2.2.4(1) |
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0.00~24.00分) |
设计单体方案图(8分) |
根据设计单体方案图的系统性、科学性、合理性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评委量化打分,优得8.0-5.0分,良得4.9-2.0分,差得1.9-0.1分,缺项0分。 |
| 2.2.4(1) |
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0.00~24.00分) |
设计效果图(5分) |
根据设计效果图的系统性、科学性、合理性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评委量化打分,优得5.0-3.0分,良得2.9-1.0分,差得0.9-0.1分,缺项0分。 |
| 2.2.4(2)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0.00分~16.00分) |
设计负责人(7分) |
1、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高级职称证,得3分;2、该人员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的,加2分;3、该人员具备岩土专业的高级职称证的,加2分,该项总分7分;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件原件扫描件为准。 |
本项目获取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不变。
特此澄清!
完整摘要
这是剑河县农产品批发交易中心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的招标文件澄清公告。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调整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资质要求,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修改为二级及以上;二是重新调整评标办法中承包人建议书的评分标准,将原有的四个评分项目(项目设计重点分析、详细工作计划、设计建议书、设计工期保证措施)修改为四个新项目(项目设计方案、设计规划总平面图、设计单体方案图、设计效果图),总分仍为24分,同时设计负责人评分从3分调整为7分。其他时间要求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