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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上海张江软件产业园A区室内精装修工程(1#办公楼、3#楼)施工澄清公告

2025-05-09 查看 1 次 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变更公告

贵安新区上海张江软件产业园A区室内精装修工程(1#办公楼、3#楼)施工1#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现对贵安新区上海张江软件产业园A区室内精装修工程(1#办公楼、3#楼)施工招标文件(项目编号:E52018220250001SV)做如下补充,请各投标人按要求投标: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做如下补充:

一、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2):

原条款为:发包人在完成进度付款证书签发并按程序完成进度款批准后一个月内按当期有效计量金额的80%进行支付。

现变更为:发包人在完成进度付款证书签发并按程序完成进度款批准后一个月内按当期有效计量金额的70%进行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按发包人确认有效计量金额的85%。

二、15.3质量保证金:

原条款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待工程结算经发包人上级单位审计审定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剩余的3%留作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扣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现变更为:工程结算经发包人上级单位审计审定后支付至审定

金额的97%,剩余的3%留作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扣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后一次性付清。

三、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2):

原条款为: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承包人理解发包人因资金拨付程序可能造成的支付延迟。

现变更为:承包人应理解因发包人资金拨付程序原因所可能造成的支付延误,并确认不以上述情形为由向发包人主张因迟延支付导致的相应责任。

四、合同范本以最新上传的为准。

特此通知!

贵安新区置南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业主单位)

贵州贵安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