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岑巩县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污染防治项目(第二标段)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承诺”增加:“4、承诺若资金拨付过程中出现延误情况,仍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提供承诺得2分,承诺函格式自拟。(须提供原件电子件制作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开标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13点20分;计划开工日期修改为2025年06月09日;计划竣工日期修改为2026年02月03日。其它内容不变。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岑巩分局(贵州聚丰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