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森林防火重点区配备视频监控设备)(二次) 第二次澄清通知
2025-05-14
26 次浏览
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森林防火重点区配备视频监控设备)澄清答疑公告。针对投标人关于工期与付款方式的质疑进行回复,确认招标文件合规,对所有投标人公平公正。澄清日期2025年5月14日。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森林防火重点区配备视频监控设备)(二次)
公告类型
澄清答疑
联系电话
18300881365
详细内容
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森林防火重点区配备视频监控设备)澄清答疑公告
1、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信息 | 内容 |
|---|---|
| 招标项目编号 | E5200002025000242001 |
| 招标项目名称 | 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森林防火重点区配备视频监控设备)(二次) |
| 标段编号 | E5200002025000242001001 |
| 标段名称 | 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森林防火重点区配备视频监控设备)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05-09 09:29 |
2、主要内容
| 项目 | 内容 |
|---|---|
| 主要事项 | 澄清答疑 |
| 更正日期 | 2025-05-14 |
3、其他补充事宜
各潜在投标人:我方就2025年5月12日(周一)收到的质疑函回复如下:
质疑事项:招标文件中计划工期与付款方式条款存在逻辑矛盾,缺乏量化衔接标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招标文件编制的合规性要求。
回复意见:
- 投标人质疑列举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中,招标文件中计划工期与付款方式条款不属于该条款规定的情形,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是根据项目设计及业主实际需求制定,符合项目要求,不存在逻辑矛盾,也未违反招标文件编制的合规性要求。
- 本项目属于工程招投标项目,不适用于投标人质疑列举的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投标人在计划工期范围内自行安排供货、安装、调试等环节,没有法律规定需要将工期量化,只要在工期时限内完成即可,不存在量化问题,因此并未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所有投标人公平公正。
注:本次澄清仅对投标人质疑(异议)进行回复,不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4、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息
| 项目 | 内容 |
|---|---|
| 名称 |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 |
| 地址 | 贵阳市云岩区盐务街35号 |
| 联系方式 | 18300881365 |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 项目 | 内容 |
|---|---|
| 名称 | 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贵阳市南明区花溪大道北段灵达新苑E栋15楼(狮峰路) |
| 联系方式 | 18198530049 |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森林防火重点区配备视频监控设备)的澄清答疑公告。项目编号为E5200002025000242001,标段编号为E5200002025000242001001。原公告发布于2025年5月9日。本次澄清针对投标人于2025年5月12日提出的质疑进行回复,质疑内容涉及招标文件中计划工期与付款方式条款的逻辑矛盾问题。代理机构已明确说明该条款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对所有投标人公平公正。澄清日期为2025年5月14日。招标人为贵州省应急管理厅,代理机构为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参建方信息
参建方
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参建方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
作者信息
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作者
姓名: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共发表 266 条公告
参建方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电话:
18198530049
招标人
电话:
18300881365
最新推荐
收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