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4.1项“6、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纳入被执行人名单、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CA电子签章(格式自拟)。”现更正为:“6、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纳入被执行人名单、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CA电子签章(格式自拟)。”;给各位带来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