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仁怀市中医院迁建项目(二标段)施工招标变更公告。主要变更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从80%调整为70%,调整竣工后验收工程款支付至80%(原90%)。投标人需按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关键信息
联系电话
0851-22226713(招标人);0851-84841621/13985577811(招标代理)
联系人
欧先生(招标人);刘从兵、张存存、霍露露(招标代理)
详细内容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信息 |
| 招标项目编号:E52038220250002Q0001 |
| 招标项目名称:仁怀市中医院迁建项目(二标段) |
| 招标标段名称:仁怀市中医院迁建项目(二标段)施工招标 |
|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1日 |
二、更正信息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2.1中7、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①、②、③ |
①工程进度款计算公式:A、合同内工程内容:工程款=承包人当期完成实际工程进度款×80%;B、设计变更和补充设计、工程洽商、现场签证、承包范围以外发包人另行指定的工作:当期工程款=承包人当期完成实际工程进度款×80%;②当工程款累计支付达合同价款的80%时,暂停支付合同内工程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新增工程内容等达到实际完成工程价款的80%时,暂停支付合同外工程款。工程进度款以监理单位审核计量和发包人审定确认为准。承包人应在每月25日根据工程师及发包人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取费标准,计算已完工程价值,编制工程款结算单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收到后,应在3天内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发包人,发包人在2天内审核批准,并在当月最后1日前拨付。③竣工后验收(包括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提供完成)合格后10天内,工程款付至实际完成进度价款的90%;竣工结算经审定并完整移交工程竣工档案后10天内发包人付至审定结算造价的97%;其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若在质保期内,承包人未出现违约情形,竣工验收合格满1年后,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的申请手续后14天内无息返还承包人。 |
①工程进度款计算公式:A、合同内工程内容:工程款=承包人当期完成实际工程进度款×70%;B、设计变更和补充设计、工程洽商、现场签证、承包范围以外发包人另行指定的工作:当期工程款=承包人当期完成实际工程进度款×70%;②当工程款累计支付达合同价款的70%时,暂停支付合同内工程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新增工程内容等达到实际完成工程价款的70%时,暂停支付合同外工程款。工程进度款以监理单位审核计量和发包人审定确认为准。承包人应在每月25日根据工程师及发包人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取费标准,计算已完工程价值,编制工程款结算单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收到后,应在3天内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发包人,发包人在2天内审核批准,并在当月最后1日前拨付。③竣工后验收(包括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提供完成)合格后10天内,工程款付至实际完成进度价款的80%;竣工结算经审定并完整移交工程竣工档案后10天内发包人付至审定结算造价的97%;其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若在质保期内,承包人未出现违约情形,竣工验收合格满1年后,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的申请手续后14天内无息返还承包人。 |
三、其他补充事宜
各潜在投标人请以本次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制作投标文件,本次更正公告在招标公告的同步平台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未下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 |
| 仁怀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贵州精恒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仁怀市中枢街道城投·葡萄井壹鼎写字楼16-20层 |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麒龙商务港2栋14楼 |
| 联系人:欧先生 |
联系人:刘从兵 张存存 霍露露 |
| 电话:0851-22226713 |
电话:0851-84841621/13985577811 |
| 电子邮件:1659348471@qq.com |
电子邮件:530732877@qq.com |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仁怀市中医院迁建项目(二标段)施工招标的变更公告。项目编号为E52038220250002Q0001,首次公告日期为2025年06月11日。主要变更内容涉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将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从80%调整为70%,包括合同内工程内容、设计变更等各类工程款的计算和支付规则。竣工后验收合格后10天内工程款付至实际完成进度价款的80%(原为90%),竣工结算经审定后10天内付至审定结算造价的97%,其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招标人为仁怀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贵州精恒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