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中国酱香型白酒收储中心建设项目(二期)四标段答疑澄清。明确企业业绩评分标准、最高投标限价已下浮5%、成本警戒价调整为98834682.23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调整为2025年7月30日9:00。
关键信息
项目预算
最高投标限价106421784.98元,成本警戒价98834682.23元
项目名称
中国酱香型白酒收储中心建设项目(二期)四标段
详细内容
中国酱香型白酒收储中心建设项目(二期)四标段答疑澄清文件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中国酱香型白酒收储中心建设项目(二期)四标段 项目编号:E5203822025000316001
答疑内容
- 问题1:企业业绩评分认定标准以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6)的内容为准。
- 问题2:招标文件明确的最高投标限价106421784.98元已按仁府常议[2018]5号规定下浮5%。
- 问题3: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未查询到相关综合单价文件规定,如有规范性文件请向招标人提供。
澄清事项
- 澄清1:本项目成本警戒价调整为98834682.23元(玖仟捌佰捌拾叁万肆仟陆佰捌拾贰元贰角叁分)。
- 澄清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为2025年7月30日9:00:00。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中国酱香型白酒收储中心建设项目(二期)四标段的答疑澄清文件。针对投标人提出的三个主要问题进行了回复:一是明确企业业绩评分认定标准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二是确认最高投标限价106421784.98元已执行总价下浮5%的要求;三是关于综合单价文件的问题,招标人表示暂未查询到相关规定。同时发布两项重要澄清:成本警戒价调整为98834682.23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统一调整为2025年7月30日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