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业银行贵安新区数据中心项目(一期)110kV变电站EPC总承包项目》的答疑澄清回复(四)
致各投标人:
我单位收到关于兴业银行贵安新区数据中心项目(一期)110kV变电站EPC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E52018220250002K9)的质疑函,现答复如下:
问题1: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通信工程量统计的部分通信配置内容与初步设计中技术方案以及评审意见不一致,请明确一下以哪个为准?
回复1: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以评审意见为准。
问题2: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暖通工程量统计所反应的暖通技术方案与初步设计图纸中技术方案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回复2: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以初步设计图纸为准。
问题3:初步设计说明书中提出本项目土石方由园区统一施工,本工程不涉及。在招标工程量清单包含了土石方开挖及回填工程量。请问是否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范围内?
回复3: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指的是变电站单体及其附属构筑物土石方开挖及回填,除园区场平土石方工程外,其余均在本工程范围内。
问题4: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一节第(三)条言及的”附件2-技术规格书“在招标文件中未见相关内容,请明确是否提供技术规格书。
回复4:详见澄清文件附件。
本项目对于该答疑澄清中已回复的异议(或疑问、质疑)或与其相同的异议(或疑问、质疑)将不再进行回复。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7日